自考宪法学考点:人权与国家权力的关系

发布日期:2018-05-23 编辑整理:安徽省自考网 【字体:
  1.国家权力的目的是保障人权,人权是国家权力的界限所在,国家不可以侵害或者损害个人权利和自由。
  2.国家权力是保障人权的手段,国家权力是表,人权是里,是国家权力存在的意义和目的。
  3.人权是一种个人对国家权力可能侵犯的防御性权利,国家权力只有在不侵犯人权的前提下其存在才有意义。

安徽自考网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952056566@qq.com


安徽自考便捷服务

安徽自考微信交流群

安徽自考微信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