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自考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考试重点汇总
第一章
第一节 政治制度和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一、政治制度的涵义
制度及政治制度的定义
特点:(多选)稳定性、强制性、合法性、历时性
二、政治制度与社会经济、文化制度的关系
在社会各项制度中,根本性的、起决定性作用的制度是社会的经济制度,经济制度是社会结果的基础,是社会经济基础的主要成分。它决定社会的上层建筑。
需了解的:
丹尼尔《后工业社会》,即知识经济。
思想文化意识对政治制度主要起导向作用。
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的《文明的冲突》
选择: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意的文化,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
三、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内容
简答:如何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政治(其实现在应只会当选择题考)记住红体部分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政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人民民主专政构架图(后补)
人大制度:元首制度、选举、立法、行政(含国家公务员)、司法、军事。
单一结构制度:民族区域自治、特别行政区。
第二节 坚持和完善当代中共政治制度
一、坚持当代中共社会主义政治制度
政治制度与政治体制的区别(简答,非重点)(详见书P7)
二、推进政治制度改革,完善当代中共政治制度
改革成果即可改善的地方
1.废除领导干部终身制,建立了干部离退休制度,视线了干部队伍的年轻化、革命化、专业化、知识化,保持了党和国家的活力。
2.实现了党政智能分开,调整了党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构。
3.加强了社会主义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建设。(居委会组织法,颁布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4.事实国家公务员制度。93年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条例》
5.根据高效、精简、统一的原则,进行了行政机构改革。98年幅度最大,改变了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分开,使政府更换地为市场经济服务。
6.调整了重要和地方的政治经济关系,更有利于调动重要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7.加快人大立法速度,提出依法治国方略,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论述:坚持和完善当代中国政治制度1.突出弊端。主要弊端是官僚主义,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
2.为何要完善。
1)基本矛盾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
2)文革带来的破坏。
3)改革实践方面(经济体制改革入手-政治体制改革)
4)政治文化方面
3.如何完善(重点)即改革成果中的7点
第二章 当代中国国家制度
国家制度即国体,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方面。
中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
第一节 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一、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建立
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建立过程
1948.4.30《五一宣言》,召开政协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
1949.9.21 一届政协通过了《共同纲领》(临时宪法作用),据此建立新民主主义国家政权。
1954 一届人大召开,改变两级政府为一级政府,国务院即重要人民政府,由人大产生,受他监督,对他负责。1956年底 改造社会主义审查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确立(选择)
另外,以下几点也需记忆。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行使最高国家权力,对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内统一领导国家政权。行使国家权利机关和中央行政机关的职权,兼有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最高行政机关的双重性质。
《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
我国的新民主主义是建立在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四个民主阶级联盟上的。
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性质的社会,新民主主义国家政权具有较多过渡性和不完备性。
二、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发展(非重点)
1.1956-1966年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主要特点:党的一元化领导
2.1966-1976文革时期,该阶段为颓废期,基本不考。
3.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新的历史时期――伟大转折
文革结束后,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逐步完善体现在哪些方面?(简答)
1.党的领导制度得到了完善和加强。成立中央纪律检察委员会。1982年,规定只设总书记。形成了中央书记处、中央政治局和政治局常委三个层次的领导制度。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了全面恢复和加强。通过82年宪法
3.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得到巩固和加强。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
4.国家立法、司法、监督制度也进一步完善。
第二节 当代中国国家制度
一、中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国家制度是统治阶级依据法律确定其政治领导和政治统治权以及统治与被统治关系的制度,是统治阶级为维护自己的政治统治而确定的根本制度。国家制度表面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即统治的和被统治的地位,表面国家政权的性质,反应国家政权的阶级本质。
社会主义国家制度是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无产阶级专政或人民民主专政国家。
82年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二、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
(简答)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与历史任务。详见书P25-26
第三章 当代中国国家形式和国家机构
第一节 当代中国国家形式
一、国家形式的涵义
国家形式(政体),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也包括过结构形式,即国家政权的区域组织形式(单一制、复合制);国家治理形式(集权制、民主制)。
国家本质与国家形式的关系:国家本质决定国家形式、国家决定政体、政体为国体服务,起维护国家本质的作用。国家形式在根本上是由国家的阶级本质、社会的经济基础、阶级关系决定的。
政体有君主制和共和制之分。
君主制:
l 古代:
n 等级君主制-中世纪欧洲
n 贵族君主制-古罗马?
n 专制君主制(中国)
l 近代:
n 君主立宪制
u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英国)
u 二元制君主立宪制(二战前日本&一战前德国)
共和制:
l 古代:
n 贵族-古罗马
n 城邦君主-古希腊
l 近现代:
n 议会制-德国
n 总统制-美国
n 半总统制-法国、瑞典
n 委员会制-瑞士
国家结构形式主要分为单一制和复合制(邦联制和联邦制)两种形式。
单一制国家和联邦制国家最主要的区别集中表现在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划分上。P32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选择)
三、中国国家结构形式
中国人大制度的内容和特色P33四点(非重点简答)
我国单一制的三种形式:民族区域自治、设立特别行政区、在一般地方行政区域,设置地方国家机关。P34(选择)
第二节 当代中国国家机构
一、国家机构概念
国家机构是形式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内部只能和外部只能,进行立法、行政和司法管理等各种活动的国家机关的总和。
官吏和常备军是资产阶级国家的两个最主要的特征。――恩格斯(多选)
二、中国国家机构概况
我国国家机构系统,按其性质和职能分为: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军师机关、国家审批机关和国家检察机关。
国家主席:国家主席的职权是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来行使的。(2届连任)
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他负责受他监督。
中央军事委员会:是中国国家军事机关,是全国武装力量的领导机关。
人民法院:国家审批机关。
中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在中国国家机关体系中,国家权力机关居于首要地位。
三、中国国家机构的设置原则(简答)
三个原则: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议行合一、民主集中制
第四章 当代中国选举制度
第一节 当代中国选举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一、选举和选举制度
选举:指人们根据公认的规则,从所有人或一些人中选择几个人或一个人担任一定职务的行为。
选举制度:指由选举法规定的有关选举国家代表机关或公职人员的各项制度的总称,其内容包括选举的基本原则、选举的机构、选举程序、选举方法。
二、当代中国选举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选择:当代中国的选举制度渊源于革命根据地的选举制度。
发展过程:
53年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颁布《选举法》
79年通过第二部选举法(简答)书上共9点,老师又加了两点
记忆内容:1.直接选举人们代表的范围由乡、镇一级扩大至县级。
2.差额选举
3.53年中只需出席过半数即可通过改为全体过半数。
82年对第二部选举法做第一次修改
记忆内容:1.将“人民公社”改为“乡、民族乡”
2.“另行选举”即第一次投票不过半数,则第二次投票只需过1/3
86年对第二部选举法做第二次修改
记忆内容:1.选民或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推荐代表候选人
2.取消预选,规定了差额选举的比例(间接选举:1/3-1?直接选举1/2-1/5)
95年对第二部选举法做第三次补充和修改(简答)记忆内容:1.将乡、镇选举委员会受县(区)级选举委员会领导改为受县(区)级人大常委会领导。
2.五倍改为“四倍”
3.增加了罢免内容,县和乡级人大代表,原选区选民30人以上联名可提出,半数通过则可罢免,县级以上,主席团或1/10以上代表联名,可对上一级人代会代表提成罢免。
第二节 当代中国选举制度的原则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普遍原则(简答)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除1.年满18岁2.未被剥夺政治权力的人(被剥夺的罪犯以及精神病人)都享有该权利。
普遍原则:
1.平等原则 “一人一票”?“城镇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大体相当。
2.直选和间选相结合的原则
多选: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3.秘密投票――无记名
4.差额原则
第三节 直接选举的组织和程序(简答)
一、主持选举的机构――选委会(临时机构)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二、选区划分
农村:
县级:按几个村一个选区 (人数特多的村或人口少的乡可称为一个选区)
乡级:按几个村民小组一个选区(人数特多的村民小组或人可少的村可划为一个选区)
城镇:
独立选区:1个生产(工作、事业)单位或1个居民区
联合选区:几个生产(工作、事业)单位或几个居民区
混合选区:1个居民区与它辖区内的若干个生产(工作、事业)单位
三、选民登记
1.精神病患者不能形式选举权利的,经选委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2.对于申诉意见,选委会应在3天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着,可在选举日的五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代表候选人的提出与确定
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民额的1/3-1倍。
由选民直接选举人代会候选人(选民10人联名即可推荐)
五、投票选举和当选
1.过半数
2.另行选举时,需过1/3
直接选举流程详见下图:(简答)
成 立选委会――制定选举工作流程――规定选举日――划分选区、分配代表名额――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宣传选举法――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料――公布选民名 单(前20日)――提出候选人――选委会汇总――公布候选人名单(前15日)――小组协商讨论――汇总情况――各方协商会议――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前5 日)――介绍候选人――投票(选举日)――选区汇总计票――选区公布选举结果――选委会汇总审核――选拔当选人名单――选委会总结归纳――选委会撤销
第四节 间接选举的组织和程序
中共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间接选举
一、主持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全国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名额及分配
1.不超过3000人
2.名额分配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解放军、港澳台
3.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名额基数为350,设区的市、自治州代表名额基数为240
三、全国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提名、确定和正式选举
1.10人以上联名
2.差额选举时,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民额的1/5-1/2倍
第五节 人民代表的地位、职权及监督、罢免
一、人民代表的地位、职权及保障(考点较少)
基本的三项权利:审议、表决、选举
附带的七项权利:提案、提名、建议、批评、询问、视察、质询
保障的三项权利:发言,表决,免责、人身特别保护权、物质保障权
二、对人民代表的监督、罢免(选择)
1.30以上联名,可提出罢免
2.对县级以上人代会提出罢免条件:主席团或1/10以上代表联名
3.无记名投票,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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