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原理》资料12
第十二章 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建立和社会主义的本质
第一节 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建立
一、 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产生的前提条件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代替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状况规律作用的必然结果。但这一历史发展的客观必然性的实现,必须有自己的政治前提。
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经济制度的变化,是以一种新的私有制取代一种旧的私有制。所以,在这种变化过程中,一种新的生产关系的出现,是在旧社会的母体中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而自发地产生并得到一定的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不可能在与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基础的旧经济制度内部发育成长,因为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否定,从而是对资产阶级根本利益的否定。资产阶级决不会自动放弃剥削,把生产资料交给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而建立起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必然利用所掌握国家机器来保护资本主义私有制,镇压无产阶级推翻资本主义制度的斗争。整个社会范围内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迄今为止,只能通过无产阶级革命斗争掌握政权,成为统治阶级,从而依靠无产阶级政权的力量来逐步实现。因此,无产阶级专政的建立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建立的政治前提。
二、 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从无产阶级专政建立开始,到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本建立为止,这中间要经过一个革命转变时期,这个时期是从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生活的过渡时期。由于我国的国情特点,我国的过渡时期不是直接从资本主义社会而是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的时期。
从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之所以必须经过过渡时期,这是由客观经济条件决定的。无产阶级取得革命胜利后,要建立起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必须对资本主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通过不同的途径进行变革,使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这一任务的完成,需要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即需要有一个过渡时期。我国在1952年,党中央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其实质主要就是把生产资料的私有制改造成为社会公有制,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三、 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的途径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无产阶级必须运用政权的力量逐步消灭和改造生产资料私有制,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摆在无产阶级面前有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私有制: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农业、手工业中的个体私有制,这两种私有制转变为公有制的途径是根本不同的。
对于资本主义私有制,要通过“剥夺剥夺者”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但是,这种剥夺应依根据资本大小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并根据大、中、小资本家对待无产阶级革命家所称的态度,采取不同的不多办法:无偿没收大资本,和平赎买中、小资本。
无产阶级首先利用自己政权的力量,没收大资本。在旧中国,大资本主要是官僚垄断资本,它依附于帝国主义并与封建主义相勾结,垄断了旧中国的经济命脉,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它是反动统治的经济基础。所以,当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在全国胜利后,立即在全国范围内没收官僚资本,把它变成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国有经济,这就使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掌握了国民经济命脉,从而为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基础。
我国的中小资本是指民族资本。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二重作用和民族资产阶级政治态度的两面性,使无产阶级有可能通过“和平赎买”的方式改造民族资本主义经济,以便减少和避免在突然的变革中可能造成的破坏和损失。再加上我国无产阶级手中有强大的国家机器,在没收官僚资本基础上建立起强大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迫使民族资产阶级接受了无产阶级的赎买,从而在我国实现了对民族资本的“和平赎买”。
我国对民族资本的赎买,采取了利用、限制和改造的。
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必须把广泛存在的农业和手工业个体私有制改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引导个体农民和个体手工业者走社会主义道路。
对个体劳动者不能剥夺,这是一条马克思主义的原则。对个体经济的改造,只能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典型示范、思想教育和国家帮助,引导个体劳动者走上合作化道路,建立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我国对农民个体经济的改造,是通过从互助组、初级社到高级社这样三个互相衔接、逐步前进的形式来实现的。
第二节 社会主义的本质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是回答和解决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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