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中国法律思想史》复习资料(3)

发布日期:2018-05-23 编辑整理:安徽省自考网 【字体:
 

  41 趋时更新:是明清之际启蒙思想家王夫之提出的法律时变观点。他认为,法律与整个国家制度一样,是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发展变化的。法律“趋时更新”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王夫之“趋时更新”的变法主张:①王夫之认为法律趋时更新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②王夫之通过对“圣法不可变”的正统论的否定,以论证法律的趋时更新。③王夫之揭示出“有定理而无定法”的规律,深刻讨论了改革旧法的必要和法律“超时更新”的前景。

  王夫之具有民主因素的立法思想:①立法“必循天下之公”;②立法应以“保类”“卫群”为宗旨;③立法应遵循尊君卑臣、分权分治的原则。

  42 龚自珍“更法改图”思想:①批判封建法律制度,更法改图;②国家、刑法、礼乐起源于农说;③不拘一格降人才;④禁绝鸦片,宜用重典。

  “师夷长技以制夷”:是近代地主阶级改革派的代表魏源提出的。即学习西方资本主义先进的科学技术,制造新式武器,以达到战而胜之的目的。变古愈尽,便民愈甚:是魏源的变法思想。即变法愈彻底,对老百姓愈有利。他列举历代关于赋税、选举、劳役、兵役等制度不断变革的事实,说明法令制度随着势的变化而变化,这是历史自身发展的法则。

  43 洪秀全“人无私财”的主张:他认为,产生广大农民群众悲惨的境遇的根源是“一出于私”的社会经济制度。因此,他主张建立一个“天下一家,共享太平”的新世界。这种经济上的公有思想,突出表现在分配和消费上。《天朝田亩制度》是这种公有思想的具体法律表现,它以改革封建土地所有制为核心,提出了一套社会结构的设计,宣布废除一切土地私有制,剥夺地主的土地所有权,计口授田,财产公有,共同生产,彼此支援。

  洪秀全的严刑峻法、轻罪重刑思想:①把刑罚的矛头指向敌人和其他一切反革命分子;②太平天国法网严密;③洪秀全的重刑思想在刑罚上表现为极端的残酷性;④洪秀全的法律思想既具有强烈的反封建的革命性,又具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天朝田亩制度》:是太平天国定都天京后所颁布的纲领性文件,它也是太平天国的土地法。它明确宣布废除封建土地私有制,实现有田同耕的理想,还宣布废除封建婚姻制度,提倡妇女解放男女平等。它充分反映了农民革命的平均主义思路,带有浓厚的空想色彩。

  44 洪仁玕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⑴国家以法制为先。他借鉴中外历史,将“立法制”作为治国之本,不但要立法制,还要立法当、立法善,他在《资政新篇》中提出了28条改革措施,其内容归纳为:①政治方面。他要求“权归于一”,加强中央的领导,王侯不得各自为政;②经济方面。发展交通,发展金融事业,发展工矿业,邮政事业既可公办,也可私办。③文化教育和社会福利方面。主张发展文化教育和卫生事业,设学堂,办报纸,开医院奖励慈善事业,办育婴堂、养老院。④对外关系方面。国与国之间自由通,平等往来。⑵恩威并济与教法兼行。他认为,威就是指执法严,要“执法严”,必须注意:①国家官吏必须以身作则,遵法守纪;②“奉行天法”要刚正不阿,不畏权贵;③严明赏罚,做到有功必赏,有罪必罚。

  45 洋务派的法律思想:洋务派形成于1856至1860年的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洋务派主张“自强”“求富”,创办近代军事工业和民用企业;倡导“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在不违反封建纲常的前提下,可以“采西法以补中法之不足”;维护纲常名教,法律应以纲常名教为本源。其法律思想的特点:①强调礼的原则,将一切变革纲常名教的主张视为大逆不道;②赤裸裸地宣扬重刑主义,主张对农民起义进行暴力镇压。

  曾国藩维护纲常名教的主张:为了维护纲常名教,曾国藩提出了所谓“以礼自治,以礼治人”的反动政纲。所谓以礼自治,就是用礼来呼吁他的反革命同伙,加强统治阶级内部的反革命团结,同心协力地镇压太平天国农民起义。所谓以礼治人,就是用礼来“辟异端”,正纲纪,强迫人民接受礼的统治。曾国藩作主张的礼或礼治,并不是要施仁政于民,而是把它当作维护清王朝统治的一种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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