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主考院校、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机构、各有关学校:
2014年4月,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省教育厅印发了《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皖考委〔2014〕2号)。一年多来,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建设呈现出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学习服务中心的数量由10多所增加到40余所,注册学生超过万人。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确保持续健康发展,针对学习服务中心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省自考委、省教育厅在广泛征求各地、各校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对《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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