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2017年上半年自考成绩转到本市的时间及办理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21-03-01 编辑整理:安徽省自考网 【字体:

  根据皖招考函〔2015〕275号文件,我省自2016年1月1日起,实行电子转考,有关转入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 (网址:http://zk.ahzsks.cn/)查询到外省转来的成绩,无须办理转入手续

  1、2016年1月1日以前从外省转入我市的考生,在安徽省考生服务平台没有查询到转来的成绩,考生本人需现场办理转入归档手续。

  2、2016年以后外省办理转出到我市的考生,省考试院将在每年3月和9月的工作日通过全国“转考平台”进行归档处理,无需办理转入手续

  3、外省转出时提供的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码有一项和我省的信息匹配不上,系统将直接退回,考生须回原转出省份修改信息后,重新办理转出;如是我市原身份证等信息有误,需提交派出所相关证明予以更正

  二、本人现场办理转入时间:3月9--10日

  提交材料:

  ①、登陆安徽招生考试网转考查询(网址:http://cx.ahzsks.cn/zikao/zkzk_in.php)打印查询结果页面,若结果无误,请写上“以上信息校对无误”和联系电话,签名确认;若结果有误,请标注错误,并写上正确的信息和联系电话,签名确认。

  ②、打印“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个人信息页面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外省准考证复印件或合格证(成绩证明)原件

  ⑤、转出省出具的转考介绍信

  ⑥、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成绩不含2003年之前的合格成绩,

  办理转入归档手续的考生务必本人现场按时前来办理,不得代办,逾期不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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